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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增值税申报期,小微企业优惠如何适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9 03:17:39

   核心提示:1.5月份新办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货物和应税服务,7月申报增值税时,小微企业优惠应如何适用?答:5月份新办小规模纳税人,7月申报增

 1. 5月份新办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货物和应税服务,7月申报增值税时,小微企业优惠应如何适用?

答:5月份新办小规模纳税人,7月申报增值税时,申报的5、6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 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有本次营改增项目,7月申报增值税时,小微企业优惠应如何适用?

答: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有本次营改增项目,7月申报增值税时,4、5、6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3. 5月1日之前兼营货物和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有本次营改增项目,7月申报增值税时,小微企业优惠应如何适用?

答:5月1日之前兼营货物和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有本次营改增项目,7月申报增值税时,4、5、6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中,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