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攻坚警示曝光 这些典型案例要引以为戒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发挥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严从紧、从实从细抓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现将市、县工信部门近期安全生产指导督查以及企业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曝光如下。
案例一
安全隐患:发现污水处理站物化池搅拌泵不防爆。
专家解读:该企业违反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二条“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案例二
安全隐患:厂内叉车未按规定进行检验就投入使用。
专家解读:该企业违反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第四条“特种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案例三
安全隐患:厂内叉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专家解读:该企业员工行为属于典型的“三违”行为。叉车作为特种设备,不系安全带遇侧翻易被挤压伤亡,不戴安全帽易受物体打击,风险极高。暴露出企业安全培训缺位、现场管控不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希望各企业以此次曝光问题为警示,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实员工安全培训与现场管控,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切实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