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记者了解到,至8月15日征期结束,半个月来,全区地税系统资源税改革税目共征收资源税229.36万元,涉及105户企业,所有涉及此次资源税改革税目的市、县(区)全部顺利开出了新税票。
目前,我区资源税涉及的原油、天然气、煤炭品目已先后完成了从价计征改革,此次石灰石等10个税目改革的平稳顺利实施,是在总体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前提下实现的。为顺利推动改革,自治区政府把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并停征了所有价格调节基金,确保每个税目在体现市场价值的前提下清费立税、合理负担税负。此次改革受益最大的当属石灰石品目,平均税负下降幅度达50%以上。以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其8月份申报缴纳资源税的石灰石单价20元/吨,计税收入432.53万元,入库税款25.95万元。若按改革前的从量计征计算,石灰石计税总量为216263吨,税率为3元/吨,税款是64.88万元。改革后比改革前少缴资源税38.93万元,税费负担下降了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