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应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收入。增值税被划入中央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中海关代征增值税为中央税归中央,税务机关征缴的增值税为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而营业税被划入地方税。在该次税制改革中,对工业生产领域和批发、零售商业普遍征收增值税,取消产品税,选择少量消费品交叉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对不实行增值税的劳务和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 1994年,税制改革在我国形成了增值税和营业税两大流转税并存的局面,适应了我国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即产业链条短、服务业不发达、企业大多以全能型企业为主。该次税改在我国历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筹集财政收入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快速转变,传统服务业不断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出现了有别于传统服务业的分工精细化、产业融合化、业态新型化、服务国际化的四大特征,服务企业越来越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并且,由于产业融合化的发展,服务业内部、不同服务业之间以及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的产业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含理性和缺陷,对经济运行造成扭曲,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
(1)从税制完善性的角度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中性税收作用的发挥。
(2)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看,对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影响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客观上造成了鼓励制造业、限制服务业的结果,制约了各产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的发展。(3)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两套税制并行加大了税收征管实践的难度和纳税人税收遵从成本。(4)从国际竞争力的角度看,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的做法增加了我国服务业企业的服务成本,降低了国际竞争的综合实力。
因此,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也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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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洪祥老师讲课

课堂现场

会场爆满
会场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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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进行中,学员们个个都非常认真的听,这也表示这次公开课,给大家带来了不小的收获,势必对他们的行业有所帮助。 这些能抽出时间来学习的学员都是非常优秀的,更是在职业道路上有着长远的追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不断的通过这样公开课的形式给大家带来新的知识,提供专业指导,这也无不展示着中心企业服务中心的宗旨——把经验传递给有梦想的人! 直到公开课结束之际,学员们还聚精会神的听,貌似这课程刚开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