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贫困群众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群众就业创业技能,鼓励贫困群众从事交通物流、手工艺制作、餐饮、剪纸、企业务工、中介服务、家政服务等“离土”产业,引导用工企业接收、吸纳贫困群众到城镇、工业园区就业,着力增加贫困群众经营性和工资性收人,让贫困群众离开土地脱贫致富,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卫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卫市贫困群众“离土”脱贫扶持政策》,制定了以下扶持政策:一是实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获得初级技能鉴定的,按照实际培训天数,每人每天补贴35元,对培训机构按照职业(工种)类别给予每人900元、800元、700元的补贴;二是实行获证补贴,对当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贫困群众,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取得汽车驾驶B类驾驶证的给予3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取得挖掘机、装载机等驾驶技能证照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补贴;三是培育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对组织贫困劳动力输出30人以上(含30人),有稳定收人、签订3个月以上就业合同的给予100元/人一次性奖励;对组织贫困劳动力输出30人以上(含30人),有稳定收人、签订6个月以上就业合同的给予500元/人一次性奖励;对年组织贫困劳动力输出500人以上,有稳定收人的劳务中介组织,再另行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是提供个体经营贷款贴息,对个体经营自有资金不足的提供5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并按基准利率给予贴息;五是提供创业贷款贴息,对贫困群众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单独或合伙开办企业的,根据安置就业人数,按人均3-5万元确定贷款额度,按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六是对在贫困地区投资发展产业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七是实行中高职、大学教育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政策外,通过“雨露计划”等项目,另外每人再给予3000元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对特困家庭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就学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