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
人社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 《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 对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 强调, 要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 坚持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 坚持政策引导和服务创新相结合,发挥政府、 高校、社会等各方面的作用, 建立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
《通知》提出,要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综合施策, 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升, 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 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 市场供需匹配效率进一步提高, 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较高水平。
《通知》提出,实施五大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是能力提升行动。 把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就业指导师资培养,完善就业指导课程内容, 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 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活动, 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 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 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二是创业引领行动。 把鼓励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向, 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 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加强创业培训, 落实好支持创业的便利化措施, 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 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 加强创业公共服务, 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规模。
三是校园精准服务行动。 强化毕业生在校期间就业服务, 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 搭建信息对接的服务平台, 实现精准推送就业服务。 举办各类校园招聘活动, 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 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岗位推荐和服务力度, 帮助更多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
四是就业帮扶行动。 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 完善实名制精准服务制度, 丰富拓展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内容,加强就业援助,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是权益保护行动。 加强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 抓好就业创业政策落地, 健全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 完善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