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总是在年底提出。今年有些奇怪,才刚到年中,银川市就召开了全面治理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推进会。
据报道,这次大会对第二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守诺的25家企业进行了表彰,并对2015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不力、集体上访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的13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和处理(据本报6月30日载)。
仔细翻看新闻,貌似这次的处罚力度还挺大。从诸多房地产公司,到个别劳务公司,但凡有过拖欠事实的,都或多或少地“领取”了或列入不良名单记录,或公开曝光,或在房地产信用等级评定中分别扣除30至200分的处罚。相比25家诚信守诺企业的“默默无闻”,这13起典型案例中涉及的15家相关责任企业,这次算是“风光”了一把。
“风光”“风光”也好,起码可以敲个警钟。按理说,这些年我们在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力度不小,下得功夫也不少。几乎每年,都有“重拳”出击——
2010年,相关企业被驱逐出宁夏市场;
2011年,自治区连发多个“清欠令”,从曝光到通报,再到以扣减诚信分数、降低资质等级、拍卖有关资产、直至清除出宁夏市场,甚至将清欠率与政府年终考核刚性指标挂钩;
2013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记入“黑名单”;
2016年,自治区通报2015年建筑领域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誉较差且社会反映强烈的28家企业,在此之前,已经公布了第一批33家企业……
国务院办公厅甚至专门发布相关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制度出了,办法想了,该驱逐的驱逐,该曝光的曝光,奖罚算得上是合理有据,可为什么,年年清欠却年年问题依旧?
个别企业胆子大是一回事,怎么让制度发挥最大的效用却是另一回事。就拿这次的奖惩来说,虽说拖欠企业被一一曝光,且“光荣”名列信用危机榜,看起来罚得够严,可一旦实际生活中,不良信用名单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作为房地产企业,该招标的照招,该盖房子照盖,贷款、用工遇不到任何阻力,什么限制没有,那么,这样的不良记录对于企业来说,不就等于一纸空文?指望这样的惩戒去约束用工企业,岂不是水中捞月?
还有奖励,其实诚信守诺的企业更该被提及,甚至可以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优惠。
倘若奖励能使劲放大,惩罚起来一点情面不留,让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即便是不得已拖欠也缩手缩脚地不敢为之,效果或许会更好;或者,可以想个什么办法,让农民工能看到曝光名单,让他们自己去甄别用工企业……
猜想也好,建议也罢,解决问题最终依靠的,依然是政府的态度和执行力。仅仅谴责恶意欠薪者,或者同情农民工,都不如实打实地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来得有用。说到底,还是要把制度落到实处。唯有不断从制度上增大随意损害农民工利益的风险,用工方才会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萌发和增进善待农民工的良心。而完善制度、约束用工方、确保农民工的权益不被损害,靠什么?一句话,靠的是政府的良心。
我们不缺这样的良心,缺的,可能就是那一点点的执行和落实……(严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