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卫市中小企业公共综合服务窗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我们
新闻中心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自治区财政厅三点着力 打赢政府采购改革攻坚战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6 08:36:56

 找准“突破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一是深化“互联网+”,推进全流程电子交易。“互联网+”是当前发展的主趋势,能够有效解决政府采购改革中面临的诸多难题。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全力推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15类采购文件标准范本,制定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交易平台和交易流程,联合公管局完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基本实现从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电子化操作,目前已完成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及进场项目电子交易153个,采购金额21102.34万元。二是落实采购政策,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府采购是国家政策的指向标,具有明显的社会带动效应。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工信厅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综合运用预算预留、价格扣除、优先采购等政策激活中小企业市场活力,前8个月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35.22亿元,同比增长42.42%。会同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修订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扩大融资对象范围、精简审批流程、强化优惠力度,实现了以区本级为点覆盖全区的信用融资体系,截至8月末,已累计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融资2.46亿元,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供新路径。积极落实绿色采购政策,开设网上超市“绿色产品馆”,建立政府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执行机制。依托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专门预留农副产品采购额2300万元,实现各预算单位食堂食材采购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供给的有效对接,巩固拓展了脱贫攻坚成果。三是规范交易规则,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面清理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各类违规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251个,破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隐形壁垒。探索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成本,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自2021年起,严格落实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在区本级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各市县提前公开采购意向,方便市场主体了解采购信息,前8个月,全区共公开采购意向1740项。建立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机制,公开合同履约验收结果信息,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扩增采购品种、创新采购方式,打造“优质优价”的小额零星采购平台。

抓住“关键点”,专项治理重拳出击。一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将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2021年的重要工作,成立全区政府采购专治办,细化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赴预算单位实地调研10余次,指导各预算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及时移交问题线索16件。二是健全完善政策制度。针对发现的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和暴露的制度漏洞,立行立改,制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电子交易管理、预算编制及执行、内控管理指导意见等17项制度,修订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档案管理等2项制度,废止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履约验收等4项制度。三是做好移交案件办理。对各级预算单位自查自纠、审计大数据预警及检查组重点抽查发现的各类政府采购违法违规移交案件,按照交叉办理、从头检查的原则,启动监督检查程序,对当事人重新核查,建立移交台账,逐一对账销号,截至目前已接收移交案件18件,办结15件。

把握“着力点”,打通全生命周期监管。一是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化能力。按照“全区一张网”的总体建设要求,打造了覆盖区、市、县(区)三级,集监管、服务于一体的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从意向公开、计划备案、采购执行、合同公示、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档案管理等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监管。运用大数据监管分析系统,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时效性进行实时动态智能监控和预警,构建“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分析”的监管体系。二是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推进“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和“政府采购监督评价系统”的广泛运用,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执法效能。2021年前8个月,共受理政府采购投诉68个,办结52个,办结率76.48%,开展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场检查阶段。三是加大政府采购违规惩处力度。对专项治理期间移交查处及投诉举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启动行政处罚问责,加大违法违规成本,形成执法震慑。2021年前8个月,共行政警告9家采购主体,罚款56.63万元,2家采购主体被禁业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