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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我国将深入开展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23 11:32:23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十三五”期间,将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需要,深入开展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稳步提升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中国制造2025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据了解,2011年,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截至2015年末,全国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501万人,比2010年底提高了57%,在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十三五”期间,经济新常态、供给侧改革、中国制造2025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期间,人社部、财政部将持续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和技师培训项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通知》称,人社部、财政部在每年6月中旬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就业资金,其中包括用于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专项资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目实施。项目所在单位(企业)也要对项目给予必要资金支持。

 

  该负责人指出,人社部和财政部不再给各地下名额和拨付项目资金,而是指导各省(区、市)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地区“十三五”高技能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确定本地区技能人才培养支持重点领域和项目总体工作目标。各省(区、市)每年可分别建设不超过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技师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由各省(区、市)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并报人社部、财政部备案。项目建设资金在每年下达的中央补助地方就业资金中予以拨付,项目所在单位(企业)也要对项目给予必要资金支持。

 

  专家指出,中央财政对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投入了大量的资金,项目建设的规范问题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此,《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项目评审、管理、监督、评估、考核等工作。要及时报送备案材料,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