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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0 07:03:36

 中卫市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流程



一、技能提升补贴对象标准

(一)补贴对象。依法足额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补贴标准

1.对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规定领取800元、1200元、16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

2.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规定领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2次补贴。(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见附件1



二、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及流程

(三)申领条件

1.依法足额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3.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若人员取得证书的时间不在领金区间内,且所申请证书的职业工种不属于紧缺职业,需提供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见附件2)。 

(四)申报流程

1.企业在职职工。  

现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单位出具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到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地就创中心申请。(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暂不提供证岗相适承诺书)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现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地就创中心申请。



三、其他事项

1.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2.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3.参保企业职工持证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要确保与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证岗相适,与主业不一致的技能证书,不能享受培训补贴;且相关证书应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查询。对于企业职工申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提升补贴的,暂不纳入证岗相适范畴。



四、经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沙坡头区地址及电话: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窗   0955-7062690  0955-7060919

中宁县地址及电话:中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创综合受理窗口      0955-5031178   0955-5028961

海原县地址及电话:海原县政务服务中心225号窗口                    0955-4011584 



五、附件



附件1:《宁夏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24年版).wps

附件2: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