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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开发区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填埋场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来源: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11-01 10:07: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海兴开发区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填埋场改造建设项目;

⑵建设地点:海兴开发区原生活垃圾填埋场;

⑶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⑷建设内容:对现有海兴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分割改造,改造后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调整总库容为20万立方米,一般工业固废垃圾填埋场库容为10万立方米,按服务期限为10年,场地类别为II类。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⑵单位地址:海兴开发区行政大道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田健      联系电话:17695050231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⑴评价单位:宁夏北国润清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⑵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28F

联系人:杨兴荣        联系电话:189995120517     

电子邮箱:78513028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浏览以下网站下载、浏览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具体如下: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hangll1189@163.com

(2)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28F

收件人:杨兴荣

收件人联系电话:18995120517

 

 

海兴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