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公告
经查,中卫市铭悦景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250户公司、分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名单附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企业法人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一款(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中卫市铭悦景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公司、分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和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上述企业对该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