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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60周年大庆及国庆期间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1 10:33:39

                  宁发改能源(管理)〔2018〕544


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有关重点企业:  

目前,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各项活动正在开展,国庆假期也相继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自治区60周年大庆及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总体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炭企业要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务及分工>的通知》(宁安办〔2018〕79号)要求,深入推进煤矿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发电企业要按照《自治区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安办〔2018〕5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提高汛期管道保护日常管理强度,结合实施完整性管理工作,推进预防性风险管控,开展地质灾害专项风险评估,对高后果区、高风险区落实定期检测、巡护加密、水保修复等工作。

四、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及国庆期间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