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提升广大群众的科学素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科普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创新型宁夏建设,根据国家《科普法》、自治区《科普条例》的要求,现征集2017年度科普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要求
自治区科普项目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一)科普宣传活动
1.能够在较大范围内调动青少年、农民、城镇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各类人群广泛参与,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其科技素养或实用技能、社会效益显著、主题鲜明的科普活动;
2.能够体现科技工作影响力、展示科技成果、宣传科技发展和科技政策的大型科技活动;
3.通过报刊、网络、广播影视等媒体,移动电视、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广泛传播,旨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倡导科学生活方式、推动科学思想传播的科普类宣传活动。
(二)科普能力建设
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区的科普能力的具体工作,如:科普基地、场馆等设施条件的改善,投入较大的科普用品、宣传器材的制作,较大范围的科普人员培训等。
(三)科普创作
各单位对所承担的各类科技项目成果进行科普创作,将项目成果转化为科普文章、科普挂图、科普著作、科普音像制品、科普展教品等多种形式的科普资源,面向公众进行广泛传播。
二、其它要求
1.每个单位或个人(科普创作者)限报一个项目。
2.项目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具体,做到每个项目只开展一种(类)活动。
3.科普宣传活动的时间、地点以及目标(受益人数、发放资料等的数量)要明确;科普能力建设类项目的投入规模要适中。
4.为方便工作,请各市县科技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加入自治区科普工作群,群号:422328874。此通知请到此工作群下载盖章文件。
5.请填写《自治区科普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同电子版一起于3月31日前报自治区科技厅创新体系建设处。电子版报至自治区科普工作群。
联系人:李金芝 0951-5032671
附件:自治区科普项目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