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卫市中小企业公共综合服务窗口平台!

设为首页 | 收藏我们
新闻中心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农牧厅关于下达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9 03:22:43

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局、农牧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在《关于下达2016年规模化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319号)中,安排我区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3930万元。经研究,现将2016年投资计划予以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资计划及建设内容

  本次计划下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总投资11310万元,其中央预算内投资 3930 万元,其他投资7380万元,主要用于2

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具体项目如下:

  1.吴忠市中惠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规模化大型沼气建设项目

  依据吴忠市利通区《关于上报利通区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 的请示》(吴利发改发〔201617号)和自治区农牧厅出具的资金申请报告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吴忠市中惠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规模化大型沼气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65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250万元, 其他投资4260万元。计划建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1处,日产沼气1.5m3年产沼气540m3 全部用于发电,年发电810万度,发电上网760万度企业自用50万度;年产有机肥5万吨、沼液肥10万吨,直接施用农田2700亩。项目建设地点为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同利村项目建设单位是吴忠市中惠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为1年。  

  2 .优思克(宁夏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农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规模化大型沼气建设项目

  依据灵武市《关于上报灵武市2016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报告》(灵发改发〔201627    号)和自治区农牧厅出具的资金申请告审查意见,经研究, 同意建设优思克(宁夏)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农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规模化大型沼气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80万元, 其他投资3120万元。计划建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1处,日产1.2m3,年产沼气438m3其中372.3m3用于发电年发电558.45万度65.7m3用于锅炉燃烧;年产沼液肥11万吨、沼渣有机肥2万吨,直接施用韭菜基地蔬菜大棚1万亩项目建设地点为灵武市郝家桥镇狼皮子梁开发区,项目建设单位是优思克(宁夏)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为1年。

 二、具体要求  

 (一) 落实责任主体。各项目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效益。自治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 培训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和运行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学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二)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各项目县(区)要严格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技术规程、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目县(区) 发展改革、农牧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组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四制管理实施项目。项目建设要通过重大项目库实行按月调度,同时纳入农业建设项目信息系统管理,每月5日前及时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项目建成后,要接入农业部正在建设的沼气远程在线监测平台。1220日前要将全年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报自治区农牧厅能源站和展改革委生态办。  

 (三) 严格资金管理。建设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到各项目县(区)农牧部门资金专户,各项目县(区)要认真落实《国家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项目资金做到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和挪用。推行资金管理报账制农牧部门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不得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工作经费。对于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且自筹资金到位30%的项目方可启动拨付中央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再拨付最终20%中央投资。  

(四)加强建后管护和档案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实行终身责任制。农村沼气工程在合理运行期内,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将倒查责任, 严格问责严肃追究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建设的审批文件、资金计划、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规范项目档案管理,档案保存年限不得少于工程设计寿命年限。
  各项目县(区)发展改革局、农牧局要按照本次下达的投资计划,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目标要求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成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确保项目今年及时开工建设,按计划实施。项目单位应成立或委托专业化运营机构承担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工程安全、稳定、持续运行。要做好必要的原料使用量、沼气沼渣沼液生成量和利用量、工程运营情况等的日常记录,配合当地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开展技术培训、 示范推广和信息搜集,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在合理期限和范围内的跟踪管理。项目竣工后,项目县(区)先行自验自验合格后申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牧厅验收。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20168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