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非公经发〔2016〕47号
各市、县(区)非公有制经济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人才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4〕53号),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才培训工作,现将《自治区非公经济领域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非公经济领域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