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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支招:一“软”一“硬”保证民间投资收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4 04:44:54

    “激活民间投资需要两手抓,可以‘放政策软约束,强规则硬约束’或‘消除隐性门槛,强化显性门槛’。”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流通产业研究室博士王雪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自去年四季度开始,我国民间投资情况就不容乐观,对此,有关部门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方式,大大激发了民间投资活力。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表示,长期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在稳增长、促创新、增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自去年四季度特别是今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民间投资增速有所放缓,占全部投资比重出现下降。
 
  据悉,投资在宏观上是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在微观上是经济主体实现资本增值的方式之一。按投资主体可分为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按投资领域可分为基础设施投资和生产投资;依据不同的分类方式,投资有不同的分类,且不同的分类相互交叉,既具有差异性也具有一定的相互适应性。
 
  王雪峰表示,当前,在国务院大力推进改革、放宽民间投资政策的同时,应进一步强化投资资质和投资经济社会效益评价标准工作。在开放的同时也应强化规则,也就是将隐性门槛显性化,用规则和制度来保证投资的经济社会效益,而不是以投资主体的国有和民营属性来评判。
 
  “如果非得强调投资主体属性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它们面临的既是同样的资质规则要求,也是同样的评价体系,这样就实现了不以出身评判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体系,也实现了国企与民营资本的平等竞争,也必然会推进各主体管理、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进而实现整体经济社会效益的大幅改善。”王雪峰告诉《证券日报》记者。